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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7-10 09:30  浏览次数:5633

相关内容文件:关于印发民丰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努力完成地区下达的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集中力量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和田地区《关于印发<和田地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民丰县在全面评估总结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充分借鉴兄弟县市及其他地州城市管控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PM2.5协同控制为主线,起草了《民丰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目的

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巩固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2023年优良天数比例在2022年优良天数基础上提高2%。

三、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了全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及职责,以促进攻坚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包括有5大方面共22项任务。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督促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农业生产领域散煤治理加强城区道路清扫、洒水、保洁力度,推行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严防清扫道路等造成的人为扬尘污染。态化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综合治理恶臭污染。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进一步扩大高污染、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设备的淘汰范围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年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涉农供热燃煤设施淘汰拆除并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

(三)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应用。

(四)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控火电、水泥、砖瓦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法处罚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时公布县城空气质量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成民丰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推动全大气污染同防同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工业源监督管理、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等常态工作。

、方案的保障措施

《方案》强调了5项保障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提供有力保障,以实现全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一是明确政府统领责任。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确定2023年度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生态环境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三是强化企业主体。企业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示范点、环保模范城市、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全县党政机关的硬约束,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

咨询电话:0903—6750107(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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