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民丰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和地财农[2021]56号122.789198万元、49.609869万元、4.224958万元、58.21468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项目衔接资金结余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原项目名称 | 地区文件号 | 结余资金 | 现安排项目 | 安排资金 | 建设地点 | 责任单位 | |
| 合计: | 234.838711 | 合计: | 234.83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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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丰县尼雅乡小流域(三期)治理项目 | 和地财农[2021]56号 
 | 122.789198 |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乡村道路提升) | 54.754109 | 尼雅乡 | 尼雅乡人民政府 | |
| 民丰县尼雅河托皮村至科克萨依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 | 68.035089 | 尼雅乡托皮村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民丰县叶亦克乡富民小区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 | 和地财农[2021]56号 
 | 49.609869 | 49.609869 | ||||
|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 | 4.224958 | 4.224958 | |||||
| 民丰县尼雅湾生态治理项目 | 58.214686 | 58.214686 | |||||
四、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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