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根据民丰县乡村领导小组《关于民丰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
1.和地财农[2022]56号文件安排,到位资金40.7216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项目结余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结余资金 | 现安排项目 | 安排资金 | 建设地点 | 责任单位 | 
| 合计: | 40.72162 | 合计: | 40.72162 | 
 | 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 | |
| 1 | 民丰县若克雅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 34.70562 |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祥和村、兴平村、乌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34.70562 | 萨勒吾则克乡 | |
| 2 | 民丰县安迪尔乡牲畜养殖项目 | 6.016 | 6.016 | 萨勒吾则克乡 | ||
四、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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