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民丰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日期:2026-02-05 11:09  浏览次数:23

为切实履行民丰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民丰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为抓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效能,着力压减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有效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与时间安排

(一)主要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做到对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按照民丰县分类分级执法部署,抓好“关键少数”,做好全县28家企业的监管执法。其中:依据行业领域分类,危化企业17家、工贸企业5家、非煤矿山企业6家,对每家重点企业检查至少1次/年。

(三)时间安排

根据企业季节性生产特点,1-2月重点开展矿山、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3-4月重点开展矿山企业和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检查;5-8月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9-12月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矿山、工贸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1)日常监督检查(贯穿全年)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制定月度、季度执法检查计划。

对重点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检查,对一般检查对象按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内容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资质证照、机构人员、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施设备、作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与处理等。

(2)专项执法行动(分时段开展)

1-2月:开展“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聚焦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3-4月:重点开展矿山企业和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检查;

5-8月: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专项执法;结合汛期特点,开展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9-12月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矿山、工贸企业安全检查。聚焦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等方面的检查。

(3)举报投诉核查与事故调查处理(即时响应)

对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依法及时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执法能力提升与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

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学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和新知识新技能;全面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程序网上流转、活动网上监督;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

三、执法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四、监督检查要求

(一)重点监督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7家。主要包括:地下矿山、露天矿山、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未完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生产经营企业;上年度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或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企业;上年度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以2次以上或单次处以10万元以上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监督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21家。结合其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开展监督检查。

(三)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结合民丰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培训。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职责要求,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应用、各类法律法规学习等方面不断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标准建设和应急执法队伍建设。

(五)公开检查结果。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业务归口办公室在政府网站、信用信息处理平台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达到“一企受处罚,万企受教育”的效果,以点及面,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增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各相关业务办公室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的贯彻落实,为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提供强力支撑。

(二)规范公正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等执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监督检查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情况同步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照单检查、线上执法、闭环管理。

(三)改进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执法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执法专业人员和行业专家优势。采取“互联网+执法”方式,实施精准执法,切实增强执法效能。要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将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法规与宣传教育培训科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制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加强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同时,要自觉接受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确保监管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附件:1.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附件:2.一般检查企业基础台账

附件:3.重点检查企业基础台账

民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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