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的重要保障。民丰县水利局作为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在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二是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等资金落实到位;三是检查危险源管控,特别是对高边坡、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四是督促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五是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
截至目前,民丰县水利局结合工程质量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6次,重点对民丰县安迪尔水库工程、民丰县康吐坎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民丰县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民丰县安迪尔乡水毁修复工程、民丰县尼雅河防洪堤维修工程、民丰县两乡一镇供水管网配套工程、民丰县2025年抗旱机电井取水设施提升工程等7个在建项目开展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管控等方面,针对发现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民丰县水利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