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低保工作: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低保对象识别认定精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尽退”,做到精准管理。2024年第一季度城市低保对象A档204户257人,发放资金17.425万元,B档216户293人,发放资金14.943万元,C档99户146人,发放资金6.278万元。共519户696人,共发放资金38.646万元
2、2024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对象A档1014户1517人,发放资金76.912万元,B档1742户4201人次,发放资金172.241万元,C档1217户3265人次,发放资金111.01万元。共3973户8983人次,共发放资金360.163万元。
3、临时救助工作: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先行救助”“一事一议”等政策规定,精准认定后向贫困人员直接进行救助,提升救助时效性。第一季度发放临时救助1人,发放资金3万元。
4、特困供养工作:持续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做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养尽养。目前,民丰县特困供养对象69人,第一季度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694万元。
民丰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