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公示公告

日期:2024-01-12 10:41  浏览次数:356

进一步提高2024年各地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完整性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23]104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 2024年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0.25万元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公告如下:

一、做好2024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加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保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此次自治区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专项用于国家和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全区就业信息化建设等促进就业支出(具体使用方向详见附件),其中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以奖代补资金中不能提取工作经费。

二、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此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此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将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就业补助科目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专项用于2024年各项促进就业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补助资金科目中列支。如相关转移支付办法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行清算。

丰县财政局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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