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民丰县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的说明

日期:2023-12-04 18:22  浏览次数: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民丰县2023年年末预计执行数超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过高,不符合预算法规定,需要将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进行调整,现将预算调整数据说明如下: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县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安排93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4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27万元,利息收入7万元。

2.调整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4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48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40万元,丧葬费支出14万元;预算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48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58万元,丧葬费支出1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5158万元,其中: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2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支出总计515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6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596万元。

民丰县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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