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3]29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2万元;
根据和地财农[2023]40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3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安排项目名称 |
资金文件号 |
资金来源 |
分配金额 |
责任单位 |
合 计: |
|
144 |
|
||
1 |
民丰县尼雅镇甫甫克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和地财农〔2023〕40号 |
中央 |
132 |
尼雅镇人民政府 |
2 |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
和地财农〔2023〕29号 |
中央 |
12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