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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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民丰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民丰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民政办发〔2023〕9号

  • 成文日期:2023-06-21

  • 发布日期:2024-03-13

  •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相关解读:民丰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县直有关部门:

《民丰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经2023年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民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3

民丰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根据和田地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基层为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将残疾预防融入我经济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健全完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有力保障各族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联防联控。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完善防治策略、制度安排和保障政策。落实单位、个人责任,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残疾预防的合力。

——坚持人人尽责,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把增强公民个人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作为残疾预防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让残疾预防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

——坚持系统推进,早期干预。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着力推进关口前移、早期干预。针对各阶段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推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提供系统连续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显著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防控指标达到国家控制水平。

二、主要行动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1.推动建立残疾预防科普知识库。坚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推广使用一批国家出版、遴选、推介的残疾预防科普读物,针对重点人群、主要致残因素定期更新、发布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积极推动将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纳入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妇幼保健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职业培养培训课程和教材内容,形成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干队伍,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

2.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以基层农牧区为重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主动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普及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方法,引导形成正确的残疾预防理念,提高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的知晓率、参与度;面向伤病者、残疾人,加强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着力提升康复意识、能力。

3.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防灾减灾日、六五环境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加强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两微一端”等,因地制宜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实效性、针对性。

(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推进婚前保健,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指导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积极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大健康婚育指导力度。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推动城乡居民全覆盖。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优生服务。

2.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健全完善县、乡镇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网络,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着力推动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加强对常见胎儿染色体病、严重胎儿结构畸形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加强出生缺陷监测,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增强健康服务供给,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全面推行孕产妇系统保健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指导其及时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产前诊断服务。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强化县、乡、村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

3.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查,积推动儿童脑性瘫痪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查病种范围,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减少先天残疾。规范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和管理,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指导,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深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能力和效果。

(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落实《民丰县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任务要求。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和健康口腔、健康骨骼、健康体重)、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专项行动。落实民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发挥好体育健身在主动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治、康复中的作用。通过全民健康体检,分类处置结果异常指标,对诊断为慢性病的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做好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发现,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做好并发症筛查和干预。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的规范管理。强化心血管疾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持续开展脑卒中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工作。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

2.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增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等场所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解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增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体危机干预,加强群体危机管理,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筛查识别、规范化管理和治疗康复。关注阿尔茨海默症患者的有效干预、治、康复和照护。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加强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将符医疗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疗救助治范围。

3.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控,做好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疗救治。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确保全区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严格落实疫苗专项监管要求,全面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确保疫苗使用安全。针对地方病流行状况,实行重点地方病监测全覆盖,大力加强农牧区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保持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通过加强水质检测,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和危害等重大地方病致残。基本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

4.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落实《自治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等危害治理的防控措施,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加强重点人群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加强严重致残职业病患者救治,提升患者保障水平,预防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等致残。

(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降低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持续改善工矿行业劳动条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督促监督企业根据企业环境的危险程度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减少因工伤致残,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治理,排查治理客运车站、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设施,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达标创建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和消防力量建设,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2.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础性、源头性、系统性问题,深化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设施安全保障水平,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交通监管体制,完善交通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连动、联合执法制度,推动交通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水平,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机动车生产、改装、登记、检验等环节监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网络建设,减少交通事故致残。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及传播。

3.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完善儿童伤害预防工作网络,开展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儿童伤害综合干预,尝试推广“四安全”儿童伤害干预模式,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开展减少道路交通伤害、儿童跌落、跌倒、烧烫伤、中毒、暴力等风险的安全教育。实施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减少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听力、精神等方面的伤害。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鼓励家居环境适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预防老年人跌倒,开展老年人跌倒干预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对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

4.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调整优化与民丰县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和冬春生活教助等政策,稳步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及互能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健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信息通报与共享制度。强化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演练,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协同响应能力,加强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组织公众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加强县、乡、村三级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5.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加快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各族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对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开风险评估研判。加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食品风险管控,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化生产经营过程监管。科学制定检计划,大食品检力度,严惩重处法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风险排查,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品、无证医疗法行为,持续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械不良事件监测。

6.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大气、声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时掌握全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推进市供水管网造完善,提升镇供水及水质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市供水安全。按“建大、并中、减小”的方式,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发,积打造乡供水一体化,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深化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推进重点领域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工业污染源全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推动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积极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冶理,加大大气污染同防同治力度,加强采暖季大气染控制,全面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促进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强噪声污染防控,推动各县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并与国家联网。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减少饮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

(五)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1.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三级康复医院的康复早期介入,多学科合作,疑难危重患者康复医疗能力。逐步提高基层康复医疗能力。完善康复医疗工作制度、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置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相关学科和专业。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加快康复医疗与康复辅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落实好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康复医疗给予救助。

2.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开展残疾人基本需求服务与服务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康复需求底数,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细化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行国家基本康复服务、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标准规范,逐步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定点服务机构专业化程度。推动精神障碍、智力残疾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完善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标准,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逐步取消对救助对象家庭条件的限制,增加康复服务供给,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3.推动长期照护服务。建立完善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努力延缓残疾发生、发展。落实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衔接。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4.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执行国家新修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组织创建全无障碍建设城市,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进一步扩大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覆盖面。推进老年人住宅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探索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无障碍环境改造,推广便利普惠的电信服务,加快普及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推动智能化服务适应残疾人需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管,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民丰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实施本行动计划,指导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本行动计划的负责部门和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工作条件,加强统筹调度、跨部门协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逐项抓好落实。

(二)加强指导,提升技术支撑。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专家咨询指导组,承担咨询、评估、宣教等任务,为本行动计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残疾预防科技攻关、示范应用。根据相关部门残疾预防科研需求,积极申报推荐区和本级科技计划,针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重点难点,鼓励医疗机构、企业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积极开展致残原因、机理和预防策略等关键领域的研究。强化残疾预防信息支撑,推动残疾预防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三)开展监测,强化监督评估。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各项任务指标年度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了解掌握本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系统分析评价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采取多种方式,把握舆论导向,深入解读和宣传介绍实施本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实施。及时宣传报道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做好经验交流分享,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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