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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2024-03-19 18:44  浏览次数:1842

为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提升行政处罚公信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现需通过“民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作出的 2 起行政处罚决定,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903-6750088

附件: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3月18 日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序号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

1

刘某

民农罚【2024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

农残超标

罚款6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

2

刘某

民农罚【2024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

蔬菜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

罚款1100元,没收违法所得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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