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6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6-02-04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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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上级下达民丰县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526万元,按照民丰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5〕43号文件安排,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52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6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资金来源

自治区:和地财农〔2025〕43号

功能科目

合   计:

526

 

1

民丰县叶亦克乡丰裕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叶亦克乡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251

2130504

2

民丰县叶亦克乡丰祥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叶亦克乡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275

2130504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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