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级下达民丰县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526万元,按照民丰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5〕43号文件安排,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52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6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安排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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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资金来源 |
自治区:和地财农〔2025〕43号 |
功能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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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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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丰县叶亦克乡丰裕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
叶亦克乡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251 |
21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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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丰县叶亦克乡丰祥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
叶亦克乡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275 |
2130504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26日
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