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及收容救护电话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5-11-10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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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切实加强我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涉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收容救护陆生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民丰县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以下情况,请及时向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民丰县兰帕北路15号)举报或寻求收容救护联系电话:0903-6750275)。

1.非法猎捕、贩卖、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

2.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

3.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

4.受伤、受困、病弱、迷途需要救助的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

5.其他违反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为保护我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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