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财监函〔2025〕1号)要求,现将民丰县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单位公示如下:
1、民丰县若克雅乡人民政府 116532270104308640
2、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116532270104306028
3、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 116532270104308565
4、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1653227MB0T655721
5、民丰县农业农村局 11653227592800924A
6、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11653227MB1901214Y
7、民丰县县城小学 12653227MB0W689870
8、民丰县热力有限公司 91653227L2552572XE
9、民丰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1653227MA776UDR46
10、新疆松浩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91653227MADJB7TU73
民丰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