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整改销号公示

 添加时间:2025-05-21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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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民丰县委员会、民丰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民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领的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汽修行业VOCs治理不到位。和田地区有二类以上汽修企业103家,抽查规模最大的14家企业发现,和田市鑫盛源汽车维修公司、广汇汽修等13家公司,均存在喷漆房VOCs治理设施简易低效问题,废气处置装置仅用过滤棉吸附,且未及时更换,治理设施“形同虚设”;均未安装“粗细过滤棉+玻璃纤维面网+活性炭+UV光氧催化”废气处置装置,在烤漆作业时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等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明显,苯类有机废气直排外环境。   

整改目标:汽修行业VOCs治理规范有效,二类以上汽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按照要求安装和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整改完成情况:汽车修理厂烤漆房安装“粗细过滤棉+玻璃纤维面网+活性炭+UV光氧催化”废气处置装置。

 

 

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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