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经民丰县人民政府申报,和田地区行署复核并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5年5月20日-22日,对申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民丰县进行自治区评估验收。
为加强社会监督,拓展评估信息来源,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991-7606067
来电时间:5月14日至5月16日,5月19日至5月2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