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3-12-20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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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级下达民丰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320万元(01自治区直达资金),按照民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3]45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32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安排项目名称

文件号

资金来源

分配金额

单位

合计

320

1

民丰县尼雅乡阿克墩村门面房建设项目

和地财农[2023]45号

自治区

102

尼雅乡

2

民丰县叶亦克乡牧场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和地财农[2023]45号

自治区

102

叶亦克乡

3

2023年民丰县叶亦克乡杏产业以奖代补建设项目

和地财农[2023]45号

自治区

114.171

叶亦克乡

4

2023年民丰县外出务工到户以奖代补建设项目

和地财农[2023]45号

自治区

1.829

人社局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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