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地区、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根本方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立,围绕中心,服务于大局,按照我局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方案》,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环境保护法治建立工作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法治建立工作。
1.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立的长期根底性工作,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一是强化法治建立知识培训工作,以培养高素质执法人员为目标,加强全局干部的培训与学习,持续提高其业务知识水平。积极组织干部参加自治区、地区生态环境系统组织的各类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新疆一体化执法平台学习模块,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结合本单位职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环境监察执法的同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立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严重行政决策制度,落实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2.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一是根据地区生态环境局议事规则相关精神,修改和完善了本部门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坚持党组会议事制度,根据《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事制度》有关规定,由党组书记召集局党组成员开议事会,讨论和议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方案总结、人事安排、预算开支等严重决策事项,同时总结前阶段工作,研究处理问题,安排工作方案。
(三)严格标准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管。
3.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要件,并印发《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件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材料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只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清单》中列明的要件,清单之外的一律不要求提供,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全部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按照环评分类、分级审批和国冢法规政策审批建设项目,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不予准入、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不予核准、审批权限范围外的项目不予审批。2022年度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7个,网上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24个。
4.完善执法监察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将严重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进展公示同时在网站公开了执法监视电话。二是使用“新疆一体化”平台,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和执法人员,按照人均每月检查企业不少于2.5次,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立,切实提高法治能力水平。
5.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局组织全局干部6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6人均取得地区司法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严格按照要求对未获得执法资格要求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以集中学习为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二是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的“争先进、树形象、有影响、敢担当”活动,每周开展1次业务知识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违法典型案例。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利用新疆一体化执法平台参加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培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