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提出的法治建设有关任务。结合本单位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的各项任务。现将2021年度局党组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加强学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首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完善学法用法,“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工作情况
1、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检疫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逐步提高产地检疫率。我县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加强执法力度、做好产地检疫工作。我县共有6乡1镇,另加5个社区,全县共设置检疫申报点9个,确保产地检疫工作的全面覆盖,真正做到产地检疫到场、到户。至今内共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家畜16924头(只)(其中牛616头、羊15835,猪40头,其他433头(只)、家禽61813羽。养殖大户(场)出栏的畜禽产地检疫报检率要达到100%以上。
2、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我县严把屠宰检疫“四关”。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认真查证验物,严格按照《动物屠宰检疫操作规程》要求,严格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场,严格实施宰前、宰后及同步检疫工作,按规定填写和出具检疫证明,切实保证上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对全县的2个定点屠宰点进行了6次监督检查。目前为止我县屠宰检疫牲畜2089头(只))其中,牛84头、羊5973只,其他39头、共屠宰检疫家禽:47840羽。这些工作中无害化处理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82.7公斤内脏,鸡814羽(检疫不合格)。
3、强化对饲养环节的监督工作
根据《养殖场消毒制度》《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要求,我县继续探索和加强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目前为止,对7个乡镇的28次/人个养殖大户(场)进行了对养殖场消毒监督工作。其中牛养殖合作社54户,猪养殖户1户,散养户1户,羊养殖户、养殖合作社和养殖场52户。检查的羊32650只、牛290头,猪225头,家禽9600 羽并检查他们的养鸡准备情况。养殖大户(场)出栏的产地检疫报检率达到98%以上,同时我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员还对全县一部分动物养殖大户、屠宰、贩运户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养殖户、屠宰户、贩运户在屠宰和检疫方面必须出证、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检查;宰前必须报检、对不合格动物产品必须无害化处理,加强了各种畜禽养殖场的消毒工作,对调运的牲畜必须报备县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必须搞好调入动物的羊圈的消毒、卫生、24小时内报检等方面进行了宣传,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4、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工作情况:
为了加强活畜禽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动物疫情防控,对活畜禽交易市场进行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星期天是我县农贸市场活畜禽交易日,每个巴扎天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了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对调入车辆进行消毒,我所派专人到市场负责监督检查,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坚决不允许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疫情期间采取临时关闭,今年共检查牲畜896只,家禽495羽,对没有检疫证的全部劝退。产地检疫工作和电子出证工作得以正常实施。
5、加强牲畜调运和畜产品监管工作:
为做好我县牲畜调运,严防疫情,我县严格执行地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田地区跨省区调运活畜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地防重字【2002】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田地区跨省区调入活畜禽隔离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地防重【2020】3号)。规范流通环节监管秩序。民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隔离监管要求落实监管时间、监管程序、检疫检测等工作,对调入屠宰动物全部监督倒屠宰结束,严格要求调运户进行车辆消毒清洗,指导调运户加强羊圈卫生消毒工作,调前做好羊圈的卫生清理和消毒,调运前到卫生监督所备案,落地时电话报备,全面提升重大动物防疫病防控综合能力,促进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以来调入牲畜260头/只,其中屠宰羊240只,饲养牛20头,进行了8次监督检查,全部进行了布病,核酸检测,从和田调入猪肉21.3吨,鸡肉46吨,鹅肉0.4吨,外调毛驴1982匹,骡子3头,马63匹,猪40头,牛345头,羊7152只,骆驼273头,犬22只,苗3只,鸽子75只,鸡16061只,雏鸡10655只,鸡蛋4510公斤,调出羊肉788公斤,羊毛30吨,羊副产品3.14吨,牛肉0.9吨,牛皮45张,鸡肉65840公斤,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加强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 “瘦肉精”抽检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屠宰环节、养殖环节,流通环节 “瘦肉精”监测569头份,(其中牛74头、羊486只,猪9头),未发现一起“瘦肉精”检测阳性案例。
6、严格落实大消毒,大清洗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要求下,我县每天开展了“大清洗、大消毒”,目前重复进行了活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加强消毒监督工作,对屠宰场内外消、屠宰进入车辆每天两次进行一次消毒,每次消毒面积1470平方米,活畜交易市场,屠宰场消毒总面积106625平方米,使用消毒药二氯异氰尿酸钠粉5640克,石灰0.95吨。
7、举办培训班
民丰县动监所于今年以来个乡镇屠宰户、调运户、养殖大户、检疫人员和村级防疫人员举办了2021年动物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人员培训班。这次培训主要针对反刍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家禽产地检疫工作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规范,畜禽标识录入和操作技术,动物无害化处理,检疫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基础知识方面进行授课。提高屠宰检疫人员和产地检疫人员、村级防疫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总参加培训人员46名,通过举办两次培训班,提高了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了、产地检疫正确填写,熟练掌握牛羊,牛,羊标识佩戴及追溯体系的应用,以及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要求。
8、加强饲料、兽药、动物诊疗场所的监管工作
借助春雷行动,做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加强饲料监管检查,监督检查饲料店25家/次,主要经营销售玉米、麸皮、棉籽、油渣、牛羊育肥饲料、鸡饲料,本次检查未发现霉变、过期饲料。督促饲料销售点做好饲料销售台账,索要厂家相关资料。加强兽药销售和养殖使用环节的监管。民丰县现有3家兽药销售店,4家规模化企业,12家合作社,检查人次9次,经营户主动下架过期药品由单位统一销毁。动物诊疗环节公益性的1家在营业,其余的因乡镇兽医站人员不够,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9、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根据和地防重办传2020年3号《关于开展全地区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养殖环节、流通环节和动物诊疗环节上进一步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执法力度,养殖环节布病检测不合格羊14只羊,2头牛已无害化处理。
10、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动物检疫执法行为、树立行业新风、提高动物检疫执法水平、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更好地保障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提素质,强能力”工作。今年以来立5起,结案2起,2起的罚款金额6725元(一般程序案件2起),3起还没结束。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的车辆数221辆车。
(二)农机执法开展工作情况:
1.大型工程机械及农业机械业务开展工作情况:
注册登记大型机械8台。检验大型机械52台,外面操作办通行证216副,外县转出的大型机械15台,县内转移的大型机械13台,初次领证驾驶员31人。
注册登记拖拉机7台,年检拖拉机241台,外县转出的拖拉机3台,县内转移的拖拉机15台,外县转入县内拖拉机1台,初次领证驾驶员60人,满期换证驾驶员32人,驾驶证自动注销30人。
2.开展“春耕”机具检修工作情况
“春耕”期间抓好机具检修冬播追肥工作,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理念贯彻于各项工作之中,结合农机发展中心工作的特殊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拖拉机、施肥机械、播种机等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安全设施等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对技术状况差、安全设施不全的责令其尽快修复,还不改正的拖拉机和播种机械,坚决给予制止不准参加“春耕”作业,确保春耕冬麦追肥保质保量。
加强宣传,利用微信群、电话、现场宣传目前为止已检修拖拉机467台次,机具277台、宣传教育598人次。
3.开展大型机械摸排工作情况
确保“两节”期间农业机械领域安全对全县七个乡镇(街办)大型机械设备建立大型机械“一机一档 ”机主和驾驶员政治审查,集中停放,作业审批管理,无牌无证,乱停乱放施工地点等情况开展大型机械摸排并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管控工作。近期开展的大型机械摸排工作3次。
4.切实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乡村,农户,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做好开展每个乡镇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宣传回收工作。回收报废拖拉机27台,系统已录入拖拉机22台。
5.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中心在“元旦”“春节及两会”、“春耕”、等节假日开展大检查活动。检查活动查处农业机械载人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对拖拉机拖车粘贴的反光标识不清楚的,违法行为。共出动农机执法人员39人次 ,检查车辆14台/次,批评教育8人/次。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农业机械的安全提供保障。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服务“三农”的工作水平。同时,也切实加强农机操作手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深远的教育意义。
今后工作努力方向。一是加强路检路查的工作力度,包括偏远乡镇的路检路查及整改工作;二是全方位、点对点、面对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
(三)农业执法开展工作情况
1.各部门联合,切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民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县城辖区范围内的农资经营店深入开展涉农危化品安全和严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年初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检查次数10次(其中联合执法两次),检查129家农资店(累计数字),对全县8个乡镇34家农资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签订《农资店安全管理责任书》。重点检查农药、化肥、种子、农膜经营单位生产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农资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销售台帐是否齐全还查看了有无高度剧毒农药、硝基类化肥、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宣传标语是否上墙。
每周最少一次在排查涉农危险化学品和农资打假工作,在排查中对辖区内所有农资店未发现经营使用禁用、限用的农药及未查到假冒伪劣产品。
2.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气氛
民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针对全县农药、化肥、种子、薄膜经销人员组织召开2021年春季农资经营管理培训会。全县22家农资经营单位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办上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详细讲解了《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管理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试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并针对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具体要求整改建议。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