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级下达民丰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131.05万元,按照民丰县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958.85万元
自治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72.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民丰县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使用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安排资金 |
责任单位 |
合计: |
2138.13 |
|
||
1 |
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
工业园区 |
353.13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2 |
民丰县小额信贷贷款贴息项目 |
民丰县 |
150 |
乡村振兴局 |
3 |
民丰县叶亦克河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段中小流域治理项目 |
尼雅乡托皮村 |
985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4 |
民丰县尼雅河托皮村到科克萨依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 |
尼雅乡托皮村 |
650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二)民丰县2022年原渠道统筹整合资金分配使用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安排资金 |
责任单位 |
合计: |
992.92 |
|
||
1 |
农村综合改革项目 |
民丰县 |
116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2 |
民丰县动物病疫检测 |
民丰县 |
7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3 |
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
民丰县 |
3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4 |
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二) |
民丰县 |
35.2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5 |
2022年尼雅乡光明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民丰县 |
2.2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6 |
2022年渔业增值放流项目 |
民丰县 |
60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7 |
林业项目建设 |
民丰县 |
619.52 |
林业和草原局 |
8 |
胜利水库维修养护 |
民丰县 |
10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9 |
民丰县节水型社会创建项目 |
民丰县 |
140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