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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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10-16 12:06   浏览次数:817次   【字体:

一、民丰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情况

(一)取暖费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353名,以120//的标准足额享受取暖费。

(二)教材费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353名(其中小学5428名,初中1925名),小学学生105//的标准,初中学生180//的标准足额享受免费教材

(三)营养餐。民丰县享受营养餐学生5909名,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足额享受营养餐。

(四)公用经费。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353,小学5428名(其中住宿生1113名),初中1925名(其中住宿生1307名);小学学生720//生(寄宿生以1020//生),初中生940//生(寄宿生以1240//生)的标准足额享受公用经费政策。

(五)寄宿生生活补助。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有2420名(其中小学1113名,初中1307名),小学学生1250//生,初中1500//生标准足额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非寄宿生的30%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30%已,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185名学生以750//生标准,小学1295名学生以625//生标准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七)社会类资助。教科局积极拉动各方扶助资金,从年初到现在已对328名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进行了帮扶资助,每人1000元,共发放32.8万元,资金来源为“幻方助学、希望工程1+1及社会爱心人士捐助”等。


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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