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记录、翻译、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待、安排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执行县人民政府决定、指示、文件的情况。
(七)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及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来电、来访,并将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迅速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工作。
(九)负责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十)负责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信函、报刊、电报的收发传递和保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文件材料、信函、电报等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提供利用、保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十一)承担县专家顾问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顾问开展调研和决策研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十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工作,负责上级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统计、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及时报送信访信息和紧急重大信访信息;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排查、化解和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访,维护信访秩序;负责全县信访基础业务培训,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
(十三)负责对来本县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涉国际问题和事件对外表态口径;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负责上级部门安排境外记者采访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民丰县门户网站安全运行和内容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内网和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负 责 人:赵建忠
单位地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07号
联系电话:0903—6754400
2.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建设。负责建立规范的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管理制度;负责进驻(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中心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受理、交办、督办中心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负责人:刘思君
单位地址:民丰县友谊路75号
联系电话:0903-6751900
3.民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民丰县党政机关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公务接待的后勤保障服务;负责民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
负责人:季玲
地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07号
联系电话:0903-6751919
三、工作时间: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