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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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民丰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5-03-24 17:41   浏览次数:7841次   【字体: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民丰县农业农村局是民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民丰县乡村振兴局、民丰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第二条 民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丰县农业农村局,接受民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民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地委工作要求和民丰县委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民丰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三条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民丰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草案,负责和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第四条 统筹推动发展民丰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定深化民丰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第六条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对口支援、社会帮扶,会同民丰县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自治区、地区、民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第七条 负责指导民丰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第八条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第九条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第十条 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民丰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拟定民丰县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性标准并按规定执行。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医药政药检工作,负责饲料饲草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第十二条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第十三条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地区、民丰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和上报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第十五条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为

1.民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日常工作抓好粮食生产、粮油种植、植物检疫设施农业、农田管理、农业产业发展、废旧地膜回收、、土壤改良、土壤普查、惠民惠农补贴核实发放等工作

负责人:马依热·阿不都力

联系电话:6752600


2.民丰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负责动物防疫免疫、重大动物疫病诊疗、培训、技术指导服务、动物疫情排查、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品种改良)培训、渔业、和田黑鸡保种等工作。

负责人:张伟

联系电话:6752600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负责人:麦麦提敏·麦提哈斯木

联系电话:6752600


6.乡村振兴中心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常工作。负责衔接项目规划、项目库,项目管理、大数据平台(项目部分)维护管理、乡村建设管理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扶贫(衔接)资产确权、运营,收益分配等跟踪督促工作。负责人居环境、厕所革命工作。

负责人:董洁

联系电话:6752600


7.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行使全县种养殖、农畜产品、种子农药、农业环境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和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开展农牧渔业行政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负责人:麦麦提敏·麦提哈斯木

联系电话:6752600


8.种业发展中心

负责制定发展规划、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实验审定、良种繁育推广、种质质量监管、种业信息检测、提供技术服务。

负责人:阿卜杜热伊木·麦提玉苏普

联系电话:6752600


9.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财务核算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管理、农村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清理、新型经营主体等工作;

负责人:靳倩

联系电话:6752600


10.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农机监管、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信访工作、困难诉求、民族团结等工作

负责人:谢方旭 海丽且木·吾布力 联系电话:6752600

单位详细地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8号

三、单位地址及联系人

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8号

联系人:麦麦提敏·麦提图尔荪

联系电话:67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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