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 1 | 民丰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 民丰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城市供水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城市供水:生活、办公用水(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市场所);商业用水(各类门市部、餐饮、宾馆、美容美发、修理店);工业用水(企业生产用水);建筑业用水(建筑用水);绿化消防环卫用水(城市绿化、消防、环卫);特种行业用水(纯净水、洗脚、桑拿、洗车); | 1.生活办公2.37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09元/立方米);2.商业 4.15 元/立方(含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1.2元/立方米、水资源费 0.09元/立方米);3.工业 4.36 元/立方(含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1.2元/立方米、水资源费 0.09 元/立方米);4.建筑业 3.66 元/立方(含水资源费 0.09 元/立方米);5.绿化消防 0.94 元/立方(含水资源费 0.09元/立方);6.特种行业 9.87 元/立方(含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1.2元/立方米、水资源费 0.09 元/立方)。 | 政府定价,民丰县县发改委 | 关于调整民丰县城市自来水的通知(民发改字[2019] 312号) | 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