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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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民丰县社会救助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08-12 16:32   浏览次数:16次   【字体: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定义及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城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A档:770元/月B档:578元/月,C档:49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A档:618元/月B档:480元/月,C档:410元/月

2.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申请对象和申请流程

本县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户籍状况、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

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街道)自受理起3日内,在村(社区)的协助下开展入户核查,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审核:乡镇(街道)根据家庭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或开展民主评议,再次提出初审意见;

审批:乡镇(街道)负责审批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监督检查:民政部门按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核实。

3.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申请方式

(1)整户提出申请的情形:

本县范围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自治区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4.申请低保所需的材料

(1)个人申请;(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医疗结算单、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刚性支出的所有凭证复印件

5.低保认定时的家庭收入核算方法

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年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主要包括:(1)工资性收入。(2)经营净收入。(3)财产净收入。(4)转移净收入(养老金、赔偿金、分红等)。(5)其他应家庭收入的项目。困难群众申请低保要如实承诺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婚姻、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就业等真实状况,如发现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不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根据隐瞒情形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1.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人员

我县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能力。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3.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我县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是城市户籍1100元/月,农村户籍890元/月

三、临时救助政策

1.临时救助政策的定义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其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两大类。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2.临时救助申请流程

凡符合申请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者个人均可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

3.临时救助的标准

原则上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对于重大困难事项,由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请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救助标准和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可采取一次审批、分次救助的方式,提高救助精准度。

四、低保边缘家庭政策

1.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1我县户籍居民。

2扣减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

3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要求。

2.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低保边缘家庭可以享受的救助类型

低保边缘家庭视情况可以享受单人纳保、临时救助以及由其他部门提供的医疗、就业、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

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政策

1.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是低收入家庭的一类,可以享受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4)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出50%;

2.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1.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定义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①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2.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对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对象:具有本县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对象:具有本县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低保户家庭及低保家庭成员。

3.政策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120元。

4.申请流程

(1)本人及监护人向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民政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残疾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社保卡,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以及2张2寸照片);

(2)由乡镇(街道)残联提交至县残联审核,同时提供纸质版印证材料;

(3)县残联审核后提交至民政局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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