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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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民丰县2025年第三季度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31 17:43   浏览次数:43次   【字体: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按照《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民丰县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定期监测、评估本辖区内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

2025年第三季度,民丰县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民丰县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 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 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共28项指标,均达到国家Ⅲ类以上标准,水质与往年相比未发生明显变化,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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