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4 19:17 浏览次数:11221次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第十六条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 月4日至8 月14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形式反馈至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句民丰县分局。
联系人:阿不力孜·阿不都外力
联系电话:0903-6750410
传 真:0903-6750107
地 址:民丰县尼雅西路186号
单位名称: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
附 件:《民丰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附 件:关于《民丰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