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丰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民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民丰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予以公布。
民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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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民丰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公告
民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关于公开征求《民丰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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