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等相关要求,现征集《2023年民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内容可发送至邮箱,邮箱号:1440902239@qq.com。
民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