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级下达民丰县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4000万元,为提规范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3]73号文件《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24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国债资金应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到位,不得超进度拨付资金,不得挪用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年底突击花钱。
2、国债资金在安排的项目中,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要严格知悉基本建设程序;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3、国债资金不得支持含有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国家政策禁止内容或者纯商业内容的项目,不得用于新增耕地等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城市景观、偿还债务、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严禁地方新增隐性债务。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已安排国债资金的项目,不在2024年度安排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分配计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下达资金 (万元) |
责任单位 |
合 计: |
24000 |
|
||
1 |
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 |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 |
18400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2 |
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 |
5600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