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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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民丰县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1 18:26   浏览次数:3236次   【字体:

 2024年,上级下达民丰县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4000万元,为提规范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3]73号文件《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24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国债资金应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到位,不得超进度拨付资金,不得挪用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年底突击花钱。

2、国债资金在安排的项目中,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要严格知悉基本建设程序;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3、国债资金不得支持含有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国家政策禁止内容或者纯商业内容的项目,不得用于新增耕地等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城市景观、偿还债务、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严禁地方新增隐性债务。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已安排国债资金的项目,不在2024年度安排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分配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下达资金

(万元)

责任单位

       合   计:

24000

 

1

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

18400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

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

5600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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