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和关心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地委坚强领导和安排部署下,民丰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增强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6286万元,同比增长2.7%。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620.47万元,同比增长6.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2.3万元,同比增长31.7%。
固定资产投资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1300万元,同比增长17.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61.13万元,同比增长7.6%。
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1.1万元,同比增长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