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工作,现将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226.988671万元(和地财农〔2023〕28号0.44万元、和地财农〔2022〕41号226.548671万元),按照民丰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226.988671万元(和地财农〔2023〕28号0.44万元、和地财农〔2022〕41号226.548671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资金文号 |
结余资金 |
现安排项目名称 |
现安排资金 |
1 |
和田地区民丰县叶亦克河叶亦克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和地财农〔2022〕41号 |
61.70052 |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塔拉克勒格萨依塔力坎力克沟阿琪玛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0.445159 |
和田地区民丰县2023年6.3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61.255361 |
||||
2 |
民丰县渔湖增殖放流项目 |
和地财农〔2023〕28号 |
0.44 |
和田地区民丰县2023年6.3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0.44 |
和田地区民丰县其其汗河下游萨勒吾则克乡乌塘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和地财农〔2022〕41号 |
164.848151 |
和田地区民丰县2023年6.3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164.848151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