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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2023-10-18 12:41  浏览次数:1221


序号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

1

市监20236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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