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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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民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

2023-07-01 19:05  浏览次数:1897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26号)等规定,以及县委2023年发展目标和政府工作安排,县人民政府对全县2023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梳理研究。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民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如下。


2023年民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项目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完成时间 备注
1 民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自然资源局 2023年第一季度 年底前完成
2 民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自然资源局 2023年第一季度 年底前完成
3 民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自然资源局 2023年第一季度 年底前完成
4 民丰县乡村振兴村庄规划编制 乡村振兴局 2023年第一季度 年底前完成
5 民丰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 生态环境局 2023年第一季度 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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