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民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5批次你点我检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结果5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附件
上一篇:关于调整和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抽检结果信息】关于公布民丰县2023年第二期你点我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