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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涉农补贴结果

2024-12-23 12:38  浏览次数:17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24年我县下达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75万元(两批),已执行发放资金174.998万元其中: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65.498万元购买机具93台,受益户77户。使用报废更新补贴9.5万元,报废农机30台,享受农户28户。按照《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够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了批资金。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2024年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待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资金15万元。已执行发放资金14.995万元。报废机具47台,受益户46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中央〔202355文件,拨付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50万元,已享受2293户,服务面积13217.92亩,已支付50万元,支付率100%。

3、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和地财农【2023】62号草原生态保护补助下达资金26155000元,应发放资金26121550元,应发放户2585户,已发放资金26121550元,未落实资金33450元。补贴标准禁牧草场6元/每亩、草畜平衡草场2.5元/每亩。全县草场承包总面积7130000亩其中:禁牧草场面积2380000亩、草畜平衡草场面积4750000亩、禁牧草场面积资金全部已落实、草畜平衡草场面积里13380亩面积被林业和草原局未确认面积原因本单位无法落实33450元。

4、动物防疫补助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动物防疫补助实施内容主要是:根据全县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签劳动合同”聘请的55名社员(村级防疫员)为基数,按照905.59元/人/月为标准分配劳务补助,共分配59.7699万元,其中:32.2699万元是2025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地财农〔2023〕59号),27.5万元2024年自治区动物防疫补助(和地财农〔2023〕60号),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各级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疫苗注射,犬驱虫药投喂等动物防疫服务。

截止目前已落实597699万元,其中:已支付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32.2699万元,已支付自治区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7.5万元,支付率100%。

5、强制捕杀、强制免疫和养殖无害化处理补助。

2024年中央第二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和地财农【2024】10号),下达资金7100元(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强制扑杀补助,(68只羊));已落实支付金额6800元。

2024年中央第二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和地财农【2024】14号),下达资金27200元(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强制扑杀补助,(68只羊));已落实支付金额27200元。



民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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