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精准发力、趁势而为、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政府工作行为,积极抓好各项指标推进落实,不断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民丰县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一规划两纲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过问重大问题、督办重要任务,年内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2次,重点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严把程序环节,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依照法定程序正常有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着力打造以法律专业人员为主体,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对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协议)、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精准的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共审核党政机关决定、合同事项312项。严格落实司法局主要领导列席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司法局列席政府常务会9次,县长办公会8次,对44个审议议题进行和合法性审查,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规范决策。
(三)强化督促指导,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县政府组织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办)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纳入到各单位的学习计划中,由单位主要领导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办法》,将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内容、制定程序等做到全面掌握。邀请地区司法局法治调研督查科科长采取视频授课方式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知识培训,让各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以及落实工作中的注意事项有了更加清晰认识,为严格落实《办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民丰县2024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将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严格落实“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要求,重点清理不符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按照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的要求,涉及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与证明事项保留或者精简审批事项不一致的,不符合我县实际和发展需要的,不符合营商环境要求的,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文件明确提出其他专项清理要求的,存在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与相关政策要求不符,以及规章或者文件之间不协调和相冲突情形的。截至目前,未发现以上情况的规范性文件。此次清理政策性文件5件,其中废止5件。
(四)严格依法执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民丰县研究制定了《民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民丰县现有行政执法主体单位33家,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落实持证上岗。目前共有216名持证执法人员。三是积极落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7个乡镇共认领乡镇权责事项94项,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民丰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政法委、检察院、政府督察室、司法局成立联合督察组,通过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在全县开展了3轮法治督察,下发通报3期,推送整改问题152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按照地区工作要求,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县直相关单位、乡镇下发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自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要求各单位围绕专项治理的八个方面深入对照自查,坚持实事求是工作原则,并组织司法局业务干部到相关单位开展实地抽查,切实将问题找准,经过梳理共自查整改问题18条。三是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与社会工作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机制,由社会工作部定期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行政执法类问题推送司法局,由司法局负责对行政执法类问题进行核查,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及时乡社会工作部回复办结结果。目前已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5家,设立执法监督员8名,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六)高效协同联动,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民丰县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依法受理3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已审结2件。拓宽复议便民渠道,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在全县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点和宣传点,为群众及时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解答,向申请行政复议的群众(法人)提供精准方向指引。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络,建立常态化联系、多方位沟通的府院联动模式,强化信息沟通,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形成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截至目前主要领导出庭应诉案件2起,出庭应诉率100%。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依法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进行整改落实,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今年对30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1轮次,未发现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况。检察院向公安局发出行政检察建议3份,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办事事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容缺预审机制,网上办理事项47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惠及更多中小企业。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提质增效,进驻部门达到34个,设置服务窗口50个,进驻工作人员38名,进驻中高频服务事项730项。深入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用足优惠扶持政策,培育完成“个转企”10户、“小升规”3家。二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乡镇严格贯彻落实《民丰县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内容,组织涉企执法部门,建立“综合查一次清单”,杜绝了多头重复执法检查。目前21家行政执法单位单位公布23个裁量权基准,14家行政执法单位公布减免责清单。三是严格依法用权。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乡镇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履行职责,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禁超越职权范围妨碍市场经营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发挥法治督察、案件评查作用,杜绝了扰企执法问题发生。
(八)强化学法考法,助推法治能力提升。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提升,建立完善学法培训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新疆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线上学法资源组织督促各级干部常态化学法;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干部“一季度一考法”,新提拔任用干部任前考法,目前各单位自行组织每月一次考法外,依法治县办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考法2次。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考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本单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到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切实提高法治能力。把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形成注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建设的鲜明导向。
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制定合同、做出重大决策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
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素质能力,配齐配强执法力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企业、重点行业领域、群众中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设立执法监督员,让群众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对行政执法单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案件评查,督促执法单位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鼓励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加强线上普法宣传。组建单位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服务管理对象的线下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做好学生群体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