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 正文
 

关于公布《2024年度民丰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4-10-10 10:36  浏览次数:16434

各乡镇、街办、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民丰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民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民丰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民丰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项目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完成时间

备注

1

民丰县安迪尔水库工程

水利局

2024年第一季度

2025年8月底前

 

2

民丰县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应急管理局

2024年第三季度

2026年底前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下一篇:庆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70周年大会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