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6-05-22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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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级下达民丰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285万元),按照民丰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6〕23号文件安排,民丰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28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重点用于实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

(二)帮扶资金不得用于支持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等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支出,包括:

1.弥补预算支出缺口;

2.单位基本支出;

3.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支出;

4.修建楼堂馆所支出

5.各类奖金津貼和福利补助;

6.偿还债务和垫资(偿还“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按有关规定执行)

7.中介费用(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管理费除外)

8“门墙亭廊栏”等景观类设施建设;

9.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0.设立各类基金、购买各类保险;

11.其他与常态化帮扶无关的支出。

帮扶资金应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财政资金重复。帮扶资金不能用于社会救助、公共卫生、养老保险、教育、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地重点帮扶群体的识别监测预警工作经贵应通过地方预算安排。不得安排帮扶资金承担明确由地方服行的支出责任。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安排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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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资金来源

中央:和地财农〔2026〕23号

功能科目

合   计:

285

 

1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巴格其村农村道路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萨勒吾则克乡

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285

2130504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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